拆迁律师:公租房拆迁要怎么补偿

2015-04-23 17:47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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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要怎么补偿?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介绍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这也要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那么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有哪些呢?

一、公租房拆迁时如何安置补偿

在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介绍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二、拆迁补偿有哪些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1、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理由如下:

(1)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2)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2)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2、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

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公租房拆迁要怎么补偿??通过专家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非常了解了以上便是关于拆迁补偿的相关内容和最新政策,对于拆迁补偿是房屋拆迁后,居民获得补偿的一种方式。这种补偿款关系到居民自身的根本利益。如果您由关于补偿款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们会帮助您解答您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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