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中房屋装修的费用应单独进行评估

2014-06-13 21:59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098-5616 请输入您的电话, 立即免费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城市房屋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因为室内自行装修装饰具有复杂性,如果把其列入拆迁评估价格,不同的房屋没有统一的标准,会给评估工作带来很多的问题。

 

因此,房屋拆迁估价规定把属于房地产价格范畴的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与拆迁价格分开,房屋装修部分的补偿单独计算。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098-5616  400-098-5616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免费法律服务平台 全国拆迁律师网 网址 www.chuangweilvshi.com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400-098-5616

新浪微博:创为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bjchuangwei

邮箱:bjchuangwei@163.com



关注方式:

1、扫一扫左侧二维码关注

2、搜索“bjchuangwei”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