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014-09-03 14:21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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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法令》(以下简称《市法令》)己由市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拟定并经省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同意,自2002年11月五日起施行。为正确理解和运用《市法令》,规范拆迁行为和统一操作方法,特拟定本施行办法。

一、关于托付管理的分工和批阅程序

(一)苏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子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受市建设局托付对全市城市房子拆迁作业施行监督管理;吴中区、相城区建设局受市建设局托付对本区城市房子拆迁作业施行监督管理。受托付的单位,不得再托付其他单位行使拆迁管理职能。

(二)受托付单位在报批拆迁许可证、公告、裁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当连同报批的文件材料一起送市拆迁办检查。市拆迁办检查后报市建设局同意。

二、拆迁许可证、停办通知等批阅程序

(一)拆迂管理部门对请求拆迁事宜进行检查时,按分段检查方式进行。

1.当请求人供给《市法令》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文件后,由拆迁管理部门会同请求人对规划红线规模进行勘查核对,确定拆迁规模。现场勘查应当制造勘查定见书。

2.勘查确定拆迁规模后,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评价等作业,以便请求人预备资金。房源和拟定切实可行的拆迁方案和方案。

3.请求人供给悉数文件材料后,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市法令》规则的检查期限内完结检查作业,检查作业应围情况和拆迁方案方案的可行性来进行。

(二)《市法令》第七条规则的“拆迁规模确定后”是指颁发拆迁许可证之日起。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折过项目检验合格后,15个作业7内书面通知工商、规划、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冻手续。

三、其他管理问题

拆迁项目结束后,拆迁人和拆迁施行单位应及时通知拆迁管理部门,由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检验。检验合格后,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制造检验合格单。对检验不合格的,拆迁管理部门应责成拆迁人和拆迁施行单位及时整改,有违法行为的,经查实,依法予以处罚。

四、抵偿方式及相关拆迁协议的签定

(一)直管公房由房产管理局与承租户免除租借联系。拆迁人凭承租人的退租手续,分别与房产管理局和承租人签定钱银抵偿安顿协议。单位房和私房需事前征求被拆迁人定见。

(二)拆迁人供给的房源作为产权互换房源,除此以外不作产权互换。挑选产权互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签定产权互换协议书。

(三)折迁人在交给产权互换房子时,必须向被拆迁人供给房子一切权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住所质量保证书、住所使用说明书的原件和拆迁许可证的复印件。

用二手房进行产权互换的,必须向被拆迁人供给原房子一切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有租借联系的被拆迁人挑选钱银抵偿的,必须向拆迂人供给已免除租借联系的证明,或许另行安顿承租人的合同后,方可与拆迂人签定钱银抵偿协议书。

(五)单位承租直管公房分配给职工寓居且未改变户名的,拆迂人依据原承租单位出具的分配证明和划定各户分配面积后,确定新的承租人,并与其签定钱银抵偿协议书。

单位承租直管非寓居用房分配给职工寓居的(含单位自有非寓居用房),按寓居用房承认。职工得到寓居后另行开店运营的,依照《市法令》第二十四条规则予以界定。

(六)直管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未改变承租人户名的,可由同住的配偶凭户籍证明与拆迁人签定钱银抵偿协议书。配偶不同住或许也死亡的,可由同住子女凭户籍证明并出具具结书后,与拆迁人签定钱银抵偿协议书。承租人死亡后,没有同住家庭成员的或许转让未改变户名的,必须先到房管部门处理户名改变。被拆迁人凭改变手续与拆迁人签定钱银抵偿协议书。

五、被拆迁房子的用处界定与面积确定

(一)公益工作用房。《市法令》第二十七条规则的公益工作用房是指不以盈余为意图的文教卫生以及社会公共福利性非生产运营性工作用房。不包含民营。

公益工作用房在实行钱银抵偿时,按其所在区位的住所房拆迁计算办法结算。如实行异地重建的,当新建房子与被拆除房子出现不同布局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据重生价格结算布局差价。被拆迁人需超出原规模进行建

设的,超出有些的费用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承担。

(二)《市法令》第二十四条规则的住所改作非住所使用的,是指已实践开业运营使用的。对仅有改变手续,从未实践开业运营的或许已停业半年以上的,不予确定为非住所(以营业税单为依据)。

(三)《市法令》第二十四条第二款非商业用房改作商业用房自营或许出租营业的参照规范:自营开业的,开业部位在房子一切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内,并已处理土地使用权用处改变手续,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用同意文件。出租开业的,还需供给房子租借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准租许可证后方能确定。

(四)改动房子用处的面积确定:

l自营开业的,以土地用处改变面积承认营业面积。

如楼层也确为运营场所的,以实践测量为准。

2.出租开业和直管公房原租户开业的,以房子租借许可证同意的面积确定。

3.改变面积或许同意面积明显大于实践运营面积的,以实践运营面积确定。

(五)商业用房和非商业用房的分类详见下表:

使用性质--单位性质--说明

商业

商业:指食物、饮料、烟草、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杂货、五金、交电、化工、药品、医疗器械、图书报刊、家具、石油制品、汽车、摩托车及其零件、煤炭、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首饰、生产材料等批零业店面

金融保险业:指各类银行、信用社、信托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借公司运营部位

娱乐业:指歌舞厅、电子游戏厅、游乐园(场)、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餐饮业:指饭馆、酒店、饭馆、快餐店、小吃店(铺)、冷饮店、茶馆等

服务业:指理发及美容化装业、淋浴业、洗染业、摄影及扩印业、托儿所、日用品修理业、家务服务业、殡葬业、刻字、印名片、晒图、复印、誉写、旅馆业(各类宾馆、旅馆、招待所、大车店)、租借服务业、旅游服务等运营店面

非商业

工业、仓储业:工业指各类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等,具体包含:食物加工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加工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制造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纪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各类机械设备制造业、武器弹药制造业、仪器业表制造业等 仓储业指国家或地方的仓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厂等

办公:指写字楼、非营业性的公司用房

其他:以上未包含的非住所使用性质

六、竣工不满5年的住所的确定规范:

(一)整幢房子为多层住所的和企工作单位缔造的住所以竣工检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城市居民缔造的住所以核发建筑执照的日期为正式竣工日期。

(三)已征为国有土地的原集体土地上所建的住所,被拆迁人能供给原始竣工检验单的,以竣工检验单的日期为准;被拆迁人不能供给原始竣工检验单的,以原所在地人民

政府核发的建房批复日期加6个月建设期为正式竣工日期。

(四)增加10%的钱银抵偿金额是指评价总额的10%(单指房子合法面积)。

七、无地队居民的房子一切人和面积确定

已依法征用为国有土地的原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子,以原所在地人民政府建房批复或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一切人和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以宅基地证或许当地人民政府同意的用地面积确定。

八、寓居困难户抵偿安顿原则

《市法令》第二十人.条规则的不小于原住宅面积是下限规则,实践安顿中应实事求是,充分考虑以下原则:

(一)有限解决寓居困难。所谓有限是指在原面积的基础上恰当解决寓居困难。因而,拆迁人要排除户籍中不寓居在内的人员(包含租借他人住宅寓居的)。

(二)安顿房源可用非成套房,但安顿房的价值不得低于被拆迁人应得的钱银抵偿款。

九、被拆迁人(承租人)购房契税和办证问题

(一)被拆迁人产权互换或许钱银扑偿后自行购房的,其互换房或自购房价值与被拆迁房子原面积评价价值相等有些(以评价总额为准)的契税免征。超过等值有些的,全额征收。

(二)被拆迁人可凭拆迁协议书、纳税申报通知单、拆迁许可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发票等材料到市契税征管所申报纳税。

十、其他有关问题

(一)《市法令》中规则处理相关手续的期限均为作业

日。

(二)《市法令》第三十二条中规则的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是指拆迁人在拆迁现场发布的提前搬迁期。

(三)各县级市能够参照本办法执行,也能够依据当地实践情况另行拟定遵循办法。

(四)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五)《市法令》及本办法施行前已同意的拆迁项目,仍按原规则执行。2001年11月3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遵循《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法令》的若干定见的通知(苏府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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