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为拆迁律师解答网友关心的拆迁问题

2016-03-09 14:01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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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为拆迁律师解答网友关心的拆迁问题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某论坛看到这样一篇真实的网友求助帖:

“我家位于襄阳市谷城县,在汉十高铁的拆迁范围之内:

问题一:房子一楼补偿610一平,2楼补偿510一平,能建起来吗?

问题二:有营业执照且正在开业的小卖部不赔偿,合理吗?

我们只要求合理赔偿,我们从始至终都没有收到补偿政策文件。村里和镇里领导拿着赔偿20万的文件,这几天每天来我家一次要求签字,说不签字就强拆。”

创为拆迁律师就上述问题进行了以下解答:

1.违章建筑是指: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如果在已有房屋上进行加盖符合上述情况之一,视为违章建筑,根据国家规定是得不到违章部分是得不到拆迁补偿款的。

2.正在开业的有营业执照的小卖部属于商业用房,不但应依法获得基本的合理拆迁补偿,拆迁方还应向其提供相应的有拆迁项目进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创为拆迁律师还在这位网友的描述中发现拆迁方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拆迁方始终没有下达补偿政策文件,侵犯了被拆迁人的知情权。

2.拆迁方“不签字就强拆”的态度,实际是以恐吓的方式给被拆迁人施加心理压力,胁迫被拆迁人签订不合理的补偿协议,侵害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

创为拆迁律师在此提醒您,在确保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一定不能轻易妥协,也不要以更为强硬的态度与拆迁方硬碰硬,鸡蛋砸石头的结局想必大家都是明白的,强烈建议您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寻求专业律师的介入,高效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098-5616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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