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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创为律师谈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北京创为事务所的拆迁律师介绍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要依据多方面因素为拆迁标准标准。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4、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3、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归属。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的拆迁维权律师介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需要按如下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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