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奇葩违法强拆:一不小心就中招,快转给身边的朋友!

2018-05-18 11:39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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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征收人走过最长的路就是征收方的套路。”为什么这样说呢?网罗世界各地的征地征收的奇闻,创为律师发现征收方为了加快自己的征收速度用尽了千奇百怪的套路,今天借此机会创为律师就给大家数一数,如果您遇到了也别着急,创为律师教您见招拆招:

  1、偷拆陷阱:上街买一把青菜,房子没了

  征收方趁被征收人不备偷偷地将其房屋组织拆除,这种行为没有按正常的征收法定流程来执行,更没有告知被征收人,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通常的应对办法要保持家中有人,避免被偷拆。但这并不是最终的解决方案,遇到征收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诉讼的范围内去维权处理。

  2、误拆陷阱:抱歉,我们一不小心把挖掘机开到你家房顶上了

  什么?居然还有这种操作?,征收方拆错房屋的借口居然是“一不小心”,这难道真的就只是误拆吗?这种低级理由说出去,连三岁小孩都不一定会相信!

  这种征地征收行为尤其恶劣,我们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提高警惕阻止此行为,然后第一时间走法律程序维权。

  3、帮拆陷阱:来,人多力量大,邻居们来帮你拆房的,别客气

  帮拆?不客气,谢谢,不需要!这种征收方通过别人的“手”来拆你家的房屋的行为较为常见,在农村,村里有的人觉得补偿不合理,村里就会拿村民自治说事,或者就是鼓动其他村民,还有就是社会上的人员,在城市,征收方不给其他被征收人补偿的借口“必须要所有人都同意签字我们再补偿”,导致大家着急到你家“帮助”你拆除房屋。

  4、回迁陷阱:等房子盖好了给你迁回去,你先签了字再说

  自古套路得人心,一般征收方为了尽快签协议,口头承诺可以回迁,但在征收方拟定的安置补偿协议文本中会把“回迁”的字样去掉,那就惨了,如果有回迁的约定,请一定注意在安置补偿协议中应当涵盖:安置房的位置、安置房的户型、安置房的红线图等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不仅要注意是否有“回迁”字样,并且还要注意是不是具有回迁的法律条件,如果不具备的话,就要特别地小心了。

  5、不留底陷阱:签了字就给我回去盖章,不盖章你拿走也没有用

  弱弱地问一句:盖完章你还给我么?创为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就见到过征收方以协议要经过审批盖章为由,拿走被征收人签字和按手印的协议,而迟迟不返还到被征收人手里,这样做很容易让征收方钻了空子。这就会使被征收人的利益时刻处于风险之中,即使被征收人主张权利也没有协议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导致维权困难。

  结果:一是不返还给被征收人协议,另外就是擅自修改协议,减少合同数额。因此,被征收人一定要坚持协议要当面签订、双方同时签字盖章、相互交换留底,如果不是这样做法,就会使自己置于风险之中。

  6、主体混淆陷阱:你和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的合同,管不了啊

  到底应该与谁签协议?按照《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应该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除此之外被征收人与其他主体签订的协议均无法履行。有些地方被征收人会与征收办、征收实施单位或者是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签订协议,都存在法律风险,被征收人一定要瞪大眼睛看清楚。

  任何事情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即使被征收人认识到了签订协议的种种陷阱,但是在具体签订协议时,面对经验丰富的征收办工作人员时,仍然束手无策。因为实际情况是复杂的,征收方的手段花样翻新,防不胜防,被征收人很难做到灵机应变,因此,创为律师认为最稳妥的方式就是好方法+专业人士,做好万全之策。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098-5616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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