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拆迁方绝不能碰的几件事,一旦发现请立即联系律师!

2019-04-29 10:27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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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违法拆迁弊端逐渐凸显,强拆也多次闯入大家的眼球,继而成为现代拆迁的诟病:燃火自焚而牺牲的拆迁,持棍相向而牺牲的拆迁,威胁社会而牺牲的拆迁......,部分强拆逐渐被违法而蒙蔽淹没。
很多时候地方会出现一些违法拆迁的行为过程,让大家误以为是一种合法拆迁,从而被迫“投降”,今天创为律师就带领大家走出误区:
 

 
首先结合创为律师办案的实战经验给大家列举六大违法拆迁现象。
 
01 .由行政机关或者开发商等主体强拆违法
 
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行政强拆被取消”,由街道、乡镇、区或市政府及其主管的局、办或者开发商实施的行政强拆是违法拆迁。
 
02 .司法强拆申请程序严格
 
实施强拆是在区、市政府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执行,强制拆迁与否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拆决定权。

 
03 .证件不齐全的拆迁违法
 
拆迁必须要有相应的审批文件,例如说: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范围图)、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属于产权调换的应当附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临时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本地银行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拆迁中涉及依法由政府代管的房屋、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军事设施的,应当有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04 .没有谈妥补偿就强迫搬迁
 
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即让被拆迁人先拿到房子、或先拿到钱、或先拿到临时安置费、或先拿到周转用房以后才搬家,先拆迁后补偿是违法拆迁。


 
05 .拆迁的方式方法要符合法律规定
 
采取暴力、威胁、中断水、热、电气和道路等强迫拆迁的是违法拆迁,并应根据情节给予赔偿、劳教或判刑处罚。
 
06 .拆迁要有合法保障
 
在被拆迁户未拿到补偿金、或未拿到有明确地点、面积的产权调换房屋或周转用房的情况下法院实施的强拆是违法拆迁。
在这里创为律师提示大家,一旦遇到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拆迁行为时,势必要加紧自己的防范步伐,以“法”治“恶”,以“法”惩“佞”为自己伸张正义。

 
其次,对于被拆迁人来说,要提防的不仅仅是以上六大违法拆迁常见点,创为律师认为还要注意“两个必须”。
 
一、拆迁方必须要做的
 
1、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3、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二、被拆迁人必须不能做的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载明暂停期限。暂停线最长不得超过1年。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900-9881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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