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为“三段五级维权法”的经典KO 第七集

2021-08-09 08:34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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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述:

2015年7月,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的谢律师带领其律师团队赶往河南洛阳某县,开始了新一轮的维权行动。

冯先生在洛阳某县依法享有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宅基地的使用权,但2015年5月,因310国道改建项目的启动,冯先生的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冯先生先后和乡政府及村委会进行过几次简短的沟通交谈,但因补偿数额的异议未能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同年7月6日,在外打工的冯先生在没有接到任何拆迁通知的情形下得知自己的房子遭到了强拆,愤懑的冯先生保持着最后一丝理智,多方打听后得知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独创的“三段五级维权法”享誉业界,立即找到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经详细了解“三段五级维权法”后,当即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

KO全程:

律师及其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赶到当地走访调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后结合“三段五级维权法”制定了严谨的维权策略。

律师及其团队告知冯先生当务之急是半夜强拆的行为使冯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面临极大的危险,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冯先生采纳了谢律师等人的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介入案件,追查涉及非法强拆的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为冯先生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确保冯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后,在律师及其团队的指导下向各有关部门申请公开310国道改建项目的相关信息,各部门却相互推脱不予理睬。

律师带领的团队越挫越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司法救济,要求依法确认拆迁方强制拆除冯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并要求拆迁方对冯先生的各项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维权行动遇到了许多法理之外意料之中的阻碍,但律师及其律师团队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及严谨专业的法律素养,在维护冯先生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不抛弃,不放弃,最终只用1个月的时间就帮助冯先生获得600多万元的补偿款。

律师寄语:

冯先生对其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房屋所有权,属于其私有财产,受我国法律保护,本案中不具有强制拆除权利的拆迁方在未经冯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对冯先生的房屋进行了强拆,并给冯先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谢律师将“三段五级维权法”贯穿于整个案件之中,以不变应万变,充分发挥了“三段五级维权法”的灵活性和多变性,最终使该案高效地圆满落幕。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对于征地拆迁维权案件,面对强大的对手,绝对不能轻言放弃,对于侵害自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只要善于运用法律,依靠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终究会有应对的方法。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900-9881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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