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村土地分红77万,你还拿着770元/平的拆迁补偿?

2018-07-11 11:37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400-098-5616 请输入您的电话, 立即免费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为什么村里补偿770元,而人家土地分红一股都77万?”看完这个小视频相信大家一定对征地拆迁到底是拆富一方还是折磨一代存在了疑问。提及“拆迁补偿标准”或许大家会有一些迟疑与困惑,根据创为律师微信后台的留言统计来看,很多朋友都或多或少的对征地拆迁存在着一定的误解,因为在征地拆迁的实施过程中总是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大小问题,从而出现了压低了拆迁安置补偿的结果。由此而出现的问题也此起披伏:“为什么找不到一个全国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啊?”“我们要拆迁,没有标准怎么办?”今天创为律师就针对征地拆迁的补偿问题和大家进行一个探讨: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应当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关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问题: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问题来了,很多朋友问过创为律师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怎么参考的,是按照周围商品房的售价还是按照二手房的售价进行参考的呢?是参照二手房的市场价格还是新楼盘的市场价格还是参照别墅价格?(针对参照周围市场价格定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的文章,创为律师在此前已经给大家做了一个详细的讲解,在此我们就简单提及,如果有想要了解的朋友可以留言查看)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对于房价的估值,拆迁方往往会按低价参照,而被拆迁人则希望按照高价参照。而且因为全国各地房地产的房价变化莫测,每天可能都会有不同的价格走势,所以房屋参照市场价格的时间节点应当在合法有效的公告基础之上作为房屋参照市场价格的时间节点。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因为公告的时效问题,征收决定公告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说到这里,创为律师要重新给大家强调一下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内容:项目的名称、拆迁四至范围、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评估机构的选择、征收房屋协议签订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期限、附带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满足以上的内容视为合法有效的征收决定公告。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一说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在创为律师代理案件的实际过程中,临时安置费的做出有些地方是以房屋面积折算,有些地方是以人口折算。很多地方的临时安置费是以18个月为基数,超过时间临时安置费就要*2翻倍补偿。

  第三点创为律师要给大家分析一下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住改非是现在很常见的一种形式,因历史的原因,很多地方的一楼住宅改为门面房,实际用于经营,并取得了营业执照手续,那么针对实际住改非如何补偿呢?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因此,具体停产停业损失还要结合省级人民政府所制定的针对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补偿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具体办法时,关键在于明确“被征收前的效益”(被征收前的“效益”应仅指被征收前的经济效益,不包括社会效益、主观效益在内)和“停产停业期限”(至于停产停业期限,应视从搬迁至重新生产营业的间歇期限而定,具体问题具体处理)两个方面的因素。创为律师提示大家要注意了:计算所得的停产停业损失应确实是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损失,与房屋征收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否则不予补偿。

  最后创为律师要给大家强调的是补助和奖励

  关于拆迁的补助和奖励,不同的地方不同时间各不相同,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都是地方标准,具有较强的变动性。大家可以在拆迁补偿方案的公告中查看到具体的补偿标准。

  当然关于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如果大家还有疑问或者想要了解的内容可以在文章下方给我们留言,我们将针对性的帮助大家进行相应的法律指导,维护好大家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098-5616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免费法律服务平台 全国创为拆迁律师网 网址 www.chuangweilvshi.com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电话:400-098-5616

新浪微博:创为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bjchuangwei

邮箱:bjchuangwei@163.com



关注方式:

1、扫一扫左侧二维码关注

2、搜索“bjchuangwei”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