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一还一”到底怎么补偿?拆迁方赖账15年!

2018-10-12 11:13   作者: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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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拆迁暴富的体验,你有吗?

  创为律师在网上看到一些朋友的确因为钱多而烦恼的,也有因为嫉妒拆迁补偿暴富而在自己家门口画“拆”字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网友的故事:

  网友1: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多钱,为啥我家不拆迁啊,想体验有钱人啥感觉。

  网友2:我那个同事,拆迁赔了,50个亿和2000套房。他每天都很烦躁。

  网友3:我姑姑啊,拆房子两百多万,钱出去放V高利V贷了,还是开着几十万的卡罗拉,关键他们年纪大了三个孩子我姐结婚了我妹大学,我弟还小学二年级。

  网友4:老头子有眼光盖了三栋楼,每栋六层半,前年拆迁后补了一千多万,十五套房八间商铺,现在正式的女友六个,每人住一套,各不相干。

  网友5:深圳大冲拆迁,一户赔了67套房子,还在哭诉没钱,上新闻了都,那可是至少10万以上一平米的房价地段啊。

  “拆迁暴富只存在一线城市,二线城市略有盈余,三线以下能拆一赔一就不错了。”事实是这样吗?创为律师看到这样一则新闻不得不承认,的确存在有这样的现象。

  2003年2月18日,经开区蛟桥镇人民政府对外发出《征收通告》。《征收通告》上写明,为了改善开发区的投资环境,加快开发区经济建设步伐,按照开发区总体部署,由蛟桥镇组织对梅岭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范围内村民的房屋进行拆迁,本次拆迁具体范围涉及蛟桥镇范家村和龙潭村。补偿方式分为房屋补偿(拆一还一、一户一宅)和货币补偿。选择“拆一还一”的拆迁户,经批准还建房可建设安置在本村;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经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同意后,还建地一律按照规划建设。

  方先生介绍称,他是范家村村民。当时,家中有三栋房子在拆迁范围,面积分别为176.69平发米、105.53平方米和60.26平方米,分明由3个户口簿,总共13人住在上述3栋房子,时间不足半月,就匆忙签拆迁协议书。

  手拿这份保留多年已泛黄的《征收通告》,方先生介绍称,按照要求,拆迁时间为2003年2月19日-2003年2月28日结束。凡在2003年2月19日-2003年2月25日前签订拆迁协议,并组织搬迁完毕者,经验收合格,除享有本通告中规定的各种奖励外,另可优先选择公寓楼房号或“一户一宅”宅基地。

  让他至今耿耿于怀的是,《征收通告》中关于逾期搬迁的惩罚条款。《征收通告》明确:“凡在2003年2月28月后未签订拆迁协议,并未实施搬迁者,一律列为强拆对象。除了不享受任何奖励外,只能按货币解决安置问题,另还须从拆迁补偿费中扣除强拆所产生的费用。”方先生回忆称,为了避免逾期搬迁出现损失,家人匆忙签订了一份《拆迁协议书》。谁也没想到,后来会因此引发纠纷。

  在这份《拆迁协议书》上,记者注意到,此次房屋拆迁安置具体工作是由范家村委会执行。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甲方(范家村委会)与方先生(乙方)签订了《拆迁协议书》,即“经协商,乙方同意按‘一户一宅’方式解决其拆迁安置补偿问题”。

  2005年,村委会对已建好的首批安置房进行分配,方先生及家人只分到一栋楼。至于另外两栋楼,村干部告诉他,合同上签订的是“一户一宅”就是补偿1栋,如果是提出补偿3栋,那应该在协议中签订“三户三宅”。

  对于“一户一宅”的补偿方式,方先生的理解是,此次拆迁家中有三栋楼,分属于其本人和一对已成家的儿女使用,按照协议应补偿“三户三宅”。退一步说,即便是按照“ 拆一还一”形式补偿,他及家人也应获3栋房子。

  遗憾的是,《拆迁协议书》并未对补偿多少栋房子进行明确约定。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正因为如此,给村委会干部权力寻租产生了空间,出现了安置时“一户补偿多宅”的情况。

  该人士向记者透露,不仅是方先生等人,另外还有数十名村民对分配安置房存有异议。在他们看来,符合条件该分配的未分到,不符合条件的又占走了指标,村委会分配安置房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是一笔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

     之所以15年之后还没有拿到满意的征收安置补偿,还是因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拆迁方留下了一个“小陷阱”,利用约定不明确的“歧义”内容扮“老赖”。针对以上新闻中出现的问题,创为律师要给大家强调几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请大家认真学习研读,有任何适用问题或者疑问可以在下方留言。

  选择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

  1. 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

  2. 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产权、房屋位置、建筑面积及周边环境等)

  3. 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

  4.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置换)

  5. 补助费用(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

  6. 搬迁期限或过渡期限

  7. 违约责任

  8. 其他内容

  如果大家选择产权置换,创为律师提示大家一定要将:置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等事项具体约定在协议中。

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098-5616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前列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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